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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09:09:30 股吧网页版
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1月 27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11月 29日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21 年 9 月 3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83 号)准予募集注册。《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自 2021 年 11月 11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刊登了《关于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亦不
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发起

基金代码 0139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11 月

13,468,836.24 份

11 日)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在力求对国证消费
100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目
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
基金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
差不超过 8%。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国证消费 100 指数为标的指数,在有效复
制标的指数、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跟踪误
差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和定量的选股方式对投资组
合进行积极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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