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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5 07:18: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易米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5


关于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21〕3183 号文准予注册,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为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易米国证消费 1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1
年 11 月 25 日提前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于本基金 2021 年 11 月 5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全
部予以确认,并自 2021 年 11 月 6 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46-899

2、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imifund.com

3、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等规定网站查询本基金的发行文
件,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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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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