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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2 10:02:33 股吧网页版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招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招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6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0
三、本基金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2
四、清算与交割 ......17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7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8
八、发售费用 ......20

重要提示

1、中欧招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94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基金为中欧招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 1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 1 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13912,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代码为 013913。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
元。

9、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 1 元(含认购费,下同);直销机构每个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 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提前公告。

10、投资人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11、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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