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就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 REITs、增加公募 REITs 的投资策
略等。本次修订将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
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 2 只公募基金中基金,包括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银华尊禧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在“投资范围”部分明确“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并在组合比例和投资限制的相关内容中进行相应补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QDII 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香港互认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黄金 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 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公募 REITs 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 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 REITs 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 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 REITs。
(3)公募 REITs 适用基金合同关于封闭式基金所规定的估值方法。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 REITs 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将公募 REITs 纳入投资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重要提示
(一)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更新。
(三)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 REITs 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 REITs 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三是公募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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