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3
关于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87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 财通资管新能源汽车混合型
发起式 A 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876 013877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4 年 11
月 17 日。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
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者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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