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澳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7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澳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信澳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 简 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 27 日起对信澳优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 称“本基 金)增加 E 类、F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E 类、F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E 类、F 类基金份额后, 原有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
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形成 A 类、C 类、E 类和 F 类四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
基金代 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857;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858;E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9905 ;F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9906)。 A 类、E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F 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本基金 E 类、F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
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执行。 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E 类、F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
F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F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E 类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3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E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投资人在一天之
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E 类、F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D(天)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 0%
投资人在赎回 E 类、F 类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 E 类、F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
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E 类、F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 %,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 除 外)。
(2)投 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含 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含 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前述限制, 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3)投 资者赎回本基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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