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资管中证钢铁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财通资管中证钢铁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财通资管中证钢铁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21 年 9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09 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 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钢铁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即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指数选样方法
(1)按照中证行业分类,将样本空间中属于钢铁行业的证券纳入钢铁主题;
(2)如果(1)中证券数量少于或等于 50 只,则全部证券构成中证钢铁指数样本;如
果(1)中证券数量多于 50 只,则分别按照证券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成交金额 排名后 10%、以及累 积总市值占 比达到 98%以 后的证券 ,并且保证剔除后证券数量不少于 50 只,构成中证钢铁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
本权重不超过 10%。
有 关 标 的 指 数 具 体 编 制 方 案 信 息 详 见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 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对投资本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 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 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 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
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 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 风险;本基 金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而面临的存托凭证价格 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 者投资于 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 控制未达到约定目标 、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 基金募集 时,基金管理人运用 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低于 3 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 购,并不代 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 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 于对投资人 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 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基金管理 人将根 据自身情 况决定 是否继 续持 有,届时 基金管 理人有 可能赎回 认购的 本基金份额。
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 终止,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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