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16 09:07:50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6

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 类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公告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3
二、基金概览...... 3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9
六、基金合同摘要...... 13
七、基金财务状况...... 14
八、基金投资组合...... 15
九、重大事件揭示...... 18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18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19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19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20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21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 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中国
证券报》以及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上的《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

2、基金类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3、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一年封闭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中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智选星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可办理场外、场内申购赎回,并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则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将转为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中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除上述费用差异外,本基金仅有 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C 类基金份额仅
在场外销售而不申请上市交易。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6、基金份额简称:

(1)A 类基金份额

场外基金简称: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FOF-LOF)A;场内基金简称:智选 FOF;场内基金扩位简称:交银智选星光 FOF

(2)C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交银智选星光一年封闭运作混合(FOF-LOF)C

7、本次上市交易的 A……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