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14 07:17:53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2022/03/1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1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 本公司自2022年3月14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价值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3767,基金代码C:013768)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价值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4月

27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76

公司网址:www.mszq.com

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iccwm.com

10、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