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3 08:58:33 股吧网页版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3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8 月 23 日

一、 重要提示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7 日《关于准予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952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十九

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

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以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27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759

交易代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759,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7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最后运作日(2023-5-26) 36,564,029.20 份
基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 GDP 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形成资产配置的整体规划。
2、股票投资策略
(1)A 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1)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出具备优势的股票作为备选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对股票进行考量。
盈利能力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
成长能力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 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分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