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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7 09:05:22 股吧网页版
泰信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泰信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 1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提示

泰信汇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9月8日证监许可[2021]2960号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规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三个月开放一次。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者承诺不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投资者不得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董监事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及直销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信息截止日为2024年7月12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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