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0 08:05:2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创金合信添福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关于创金合信添福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合信添福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创金合信添福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添福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添福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交易代码:A 类基金份额:013735;C 类基金份额:013736;

Y 类基金份额:0194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4 年 10 月 19 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
年之日为 2024 年 10 月 19 日。若截至 2024 年 10 月 19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
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9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