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28
关于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
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升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
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工作已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完成,修订后的《红塔红土
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自 2023 年 11 月27 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7 日披
露的《关于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并修订基金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红塔红土盛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客服电话:4001-666-91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并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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