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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3 10:45:19 股吧网页版
长信民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3

长信民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重要提示

1、长信民利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度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的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事宜。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7 日。

6、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
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 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8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1、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
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份额的计算需由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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