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0 09:03:21 股吧网页版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小于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故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20,000.00元,合计30,00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银稳益30天持有期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7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