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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1 08:09:32 股吧网页版
永赢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1

永赢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
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永赢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永赢养老目标2040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37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永
赢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公告依据 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永赢养老目标日期20
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
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5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2月2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5月23日

注:在目标日期到达前即 2040 年 12 月 31 日前(含该日),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为 3 年,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
起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如遇节假
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在目标日期到达前即 2040 年 12 月 31 日前(含该日),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
有期为 3 年,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前(含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自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每份申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的确认日(含该日)。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某一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三年,则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满后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对于尚未满足最短持有期要求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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