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销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16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德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销售对象
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
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德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2年9月19日起,调整
德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对象。现将相关修改事项公告
如下:
一、调整基金销售对象的方案
本基金拟将销售对象调整为:
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一)对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的内容进行修改
1、“五、募集对象”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未来本基金
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
另行公告。”
修改为:
“五、销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
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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