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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1 09:40: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1


关于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 17:00 止,会议
审议了《关于终止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0 日,本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统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当天,本基金总份额为2,017,657.84 份,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2,012,882.24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76%,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已经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规定。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012,882.24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
份额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达到《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决议生效条件,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5000 元,前述
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关于终止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
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一)决议生效后相关业务的办理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合同》、会议通过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本
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从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进入清算期后,将不再公布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赎回申请,本基金
的申购业务亦不再恢复。本基金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具体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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