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调整申购 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基金申购赎回效率,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8日起调整广发安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主代码:01369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时间和净值披露时间。即投资者在2023年1月18日(含)起的申购、赎回申请日(T日)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2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同时T日(2023年1月18日(含)起)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T+2日内公布。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相应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至对应的次年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延后至下一工作日。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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