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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24 08:28:58 股吧网页版
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4

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九月

目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7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0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11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5
五、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9
六、清算与交割......23
七、退款事项......24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25
九、发售费用......26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27

重要提示

1、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6月22日证监许可【2020】124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简称: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基金代码:013689,收取认(申)购费;

基金简称:湘财久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基金代码:013690,不收取认(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基金”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浙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湘财证券等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80 亿元的,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和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 A 类或 C类基金份额,最低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8、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超过基金认购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湘财久盛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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