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27 10:24:31 股吧网页版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7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送出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 013659
下属基金简称 中融金融鑫选3个月持有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3660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每笔认购/申
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
满3个月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吴刚 - 2011年01月01日
王可汗 - 2016年04月08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金融主题行业中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
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
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
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
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金融主题行业相关证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债券投
资策略; 5、衍生品投资策略:(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2)国债期货投资
策略、(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7、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8、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金融主题指数收益率× 60%+中证香港300金融服务指数收益率× 2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60%
其它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期货、股票期权等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

护费用;因……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