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3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6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信鑫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A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614 01361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需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3.2.1 前端收费
泰信鑫瑞债券发起式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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