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鑫溢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3
中邮鑫溢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中邮鑫溢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84 号文批准注册。
2.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5. 本基金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包
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和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六(三)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1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
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的障碍。
9.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资人其认购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官方网站上的《中邮鑫溢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 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上,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13.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1618 及直销专线电话 010-
82290840 咨询购买事宜。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自身的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巨额赎回风险
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支付或暂停支付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流动性风险:即证券的流动性下降从而给证券持有人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的可能性。
2)证券提前赎回风险:若某些交易赋予 SPV 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一定期限内以一定价格向投资者收购部分或全部证券的权利,则在市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SPV 有可能行驶这一权利从而使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3)再投资风险:指证券因某种原因被提前清偿,投资者不得不将证券提前偿付资金再做其他投资时面临的再投资收益率低于证券收益率导致投资者不能实现其参与证券化交易所预计的投资收益目标的可能性。
4)SPV 违约风险:在以债务工具(债券、票据等)作为证券化交易载体,也即交易所发行的证券系债权凭证的情况下,SPV 系投资者的债务人,其应就证券的本息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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