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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1 07:30: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1


关于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第四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35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公告依据 法律法规以及《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致远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2023年1

月13日(含该日)至2023年1月19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四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

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

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

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

日的申请处理。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下一开放期首日之前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

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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