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5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起,本公司新增工商银行为旗下浙商
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销售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3531
注:A/C 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起,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部
分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工商银行活动为准。另外对相应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交易平台公告为
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申
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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