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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2 09:18: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旗下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2


关于旗下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

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起,本公司新增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为旗下浙商
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等销售业务,并参加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合法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3531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手机、网银、柜面渠道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降至 1 折,不设最低限制,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费率优惠期限

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起,结束时间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活动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所有,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

4、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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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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