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5
关于嘉实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降低嘉实中证细分化
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管理费率由 0.5%降低至 0.15%,销售服务费率由 0.25%降低至 0.1%,并对基金合同和《嘉实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根据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表述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
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嘉实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二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部 分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对
释义 员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
构
第 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部 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 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合 同 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27 楼 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当 事 09-14 单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人 及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非独资)
权 利
义务
第 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五 部 付方式 付方式
分 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金 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用 与 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税收 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托管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自动在次 托管人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自动在次
月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 月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 一次性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划
款指令,支付时间及收款账户信息由基 款指令,支付时间及收款账户信息由基
金管理人通过书面形式另行通知托管 金管理人通过书面形式另行通知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
日期顺延。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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