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发布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先进
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的事项。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 17:00 止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联系人:左佳玉
联系电话:020-22825605
邮政编码:51063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金鹰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运作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即当日交易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被代理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被代理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该机构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被代理人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加盖公章的被代理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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