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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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28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
(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协商一致,自2024年10月28日起本公司旗下泰信低碳经
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
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新增销售基金范围及业务开通情况: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转换 是否开通定投
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 A类:013469 是 是
C类:013470
二、具体费率优惠情况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的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
式),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公示为准。
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
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
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
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
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5.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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