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10 07:31:30 股吧网页版
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10

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稳鑫增利80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34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稳鑫增利80

公告依据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稳鑫增利80天

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1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2月11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2年2月11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稳鑫增利80天债券A 华夏稳鑫增利80天债券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3459 013460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是 是

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运作期” 的定义详见本公告“4.3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事项” )办理
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80天的滚动运作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
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80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 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
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16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止。 以此类推。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1年12月13日起生效,每份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第80天,
即2022年3月3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
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
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 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
准。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