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0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7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07 月 1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49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5,318,429.8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
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
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
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
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
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
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
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
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
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
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
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