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 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鑫汇 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起,对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
独设立的 Y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 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增加 Y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本基金将增加 Y 类基金份额,形成 A 类和 Y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新增的 Y 类基金份额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Y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
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保持不变。基金份额代码具体如下:
A 类基金 Y 类基金
基金名称
份额代码 份额代码
富国鑫汇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013420 019012
基金中基金(FOF)
2、本基金 A 类及 Y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和托管费
1)管理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
费。本基金转型前,即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45 年 12 月 31 日(含该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外部分的 0.90%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Y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外部分的 0.4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自动转型为“富国鑫颐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即 2046
年 1 月 1 日以后(含该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
额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外部分的 0.60%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Y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以外部分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A 类或 Y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托管费
本基金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以外部分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Y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中除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以外部分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份额的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A 类或 Y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申购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Y 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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