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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0-20
关于太平智远三个月定期开放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太平智远三个月定期开放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太平智远三个月定期开放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4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公告依据 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智远三个月定期
开放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 》(以 下 简 称 “基金合
同” )、《太平智远三个月定期开放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0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23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 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该日)起至该日三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之间的期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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