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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2 09:06: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2

关于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9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基金主代码 013325

基金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
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9 月 15 日

注:1、申万菱信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

3、2022 年 1 月 22 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本基金的申购业务申请,详情
请参阅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开放期内
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2023 年 9 月 29 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元) 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24% 0.80%

100 万(含)~300 万 0.15% 0.50%

300 万(含)~500 万 0.09% 0.30%

500 万(含)以上 300 元/笔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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