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8 09:06:18 股吧网页版
华宝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8

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定期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21】2564 号文注册,进行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
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科创创业 50 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1)样本空间:满足以下条件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的日均总市值在沪深市场中排名前 30 位;

2)非 ST、*ST 证券。

(2)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即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位于样本空间前 80%)
的证券,选取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2)将待选样本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加权方式:调整市值加权,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单个板块权重不超过 80%。

(4)指数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为每年 3 月、6 月、9 月和 12 月的第二个星
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每次调整数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采用缓冲区规则,排名在前 40 名的候选新样本优先进入指数,排名在前 60 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投资创业板股票的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是指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从而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可能因资产支持证券的债务人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和合规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