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四年第一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四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88 号)注册,
自 2015 年 6 月 5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结束募集工作,并
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富国体育 A 份额与富国体育 B 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规定媒介发布
《关于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体育 A 份额和富国体育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富国
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级子份额退市,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正式生效,《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体育产业指数,指数简称中证体育。指数代码:399804。
标的指数以 2012 年 6 月 29 日为基日,以 1000 点为基点。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
制 方 案 及 成 份 股 信 息 详 见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