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4
国泰君安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国泰君安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国泰君安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国泰君安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398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 提供方、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0.01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6.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
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
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
认购的份额。
10. 本公告仅对国泰君安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
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本公司官网(www.gtja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国泰君安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jazg.com)。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3.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1)及直
销中心专线电话(021-38032359)咨询购买事宜。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 能遇到的特有风险包括:(1)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 险;(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3)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证券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 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启用侧 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其他一般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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