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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13:36:39 股吧网页版
中邮鑫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5


中邮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中邮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83 号文批准注册。

2.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3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6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2)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赎回被确认失败,则该基金份额将在该运作期到期后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4.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5. 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包
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六(三)2、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1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
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的障碍。

9.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资人其认购的基金名称以及基金份额的确认日期、确认份额和金额等信息,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1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官方网站上的《中邮鑫享 30 天滚动持有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 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上,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13.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1618 及直销专线电话 010-
82290840 咨询购买事宜。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自身的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巨额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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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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