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10 07:54:36 股吧网页版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0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发起式中短债

基金主代码 0132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8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鸿启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年9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1月1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216 01321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本基金对每份 A 类、C 类份额设置 90 天滚动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
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90 天(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 180 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
期。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首个运作期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通过基
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 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如本基金开放向养老金客户等机构投资者公开销售,则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