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4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是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即“目标 ETF”,
以下简称“广发科技龙头 ETF”)的联接基金,基金财产以间接或直接的方式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此,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净值会随着标的指数和广发科技龙头 ETF 净值的变化而波动。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券停牌的风险等。
本基金与目标 ETF 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
对目标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注意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净
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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