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汇泓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8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汇泓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重要提示
1、兴银汇泓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1年7月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304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3、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3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通过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柜台进行公开销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
7、本基金按照1.00元份额初始面值开展认购。
8、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合计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发售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
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0、登记机构将于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日次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认购费),每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50,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每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在认购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2、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正式公告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1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兴银汇泓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hffunds.cn)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6326)或当地销售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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