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4月13日证监许可[2021]1241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自2021年8月16日起,浙商汇金精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或“会议”),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00止(纸质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质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计票日:2023年12月12日
(四)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1、纸质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收件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28层
电话:(021)60417368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联系人:刘之菁
邮政编码:200031
采用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2、电话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电话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投票方式进行。
3、网络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通讯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345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持续运作浙商汇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3日,即2023年11月13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供纸质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投票表决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tocke.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本单位授权的且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