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1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
称“本基金”)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11 号文准予
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金中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满一年(一年指 365 天,下同)的日期(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故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本基金定位为稳健型目标风险基金。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的目标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上述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在向上 5%、向下 10%的范围内调整,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10%-25%之间。其中,上述“满足条件的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以上(含);2)根据该基金的定期报告,最近 4 个季度每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 60%以上(含)。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长期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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