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13 07:51:42 股吧网页版
惠升和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13


惠升和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3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惠升和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惠升和怡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313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惠升和怡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惠
升和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03 月 09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349

截止收 (单位:人民币元)
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70,173,011.06
基准日 润(单位:人民币元)
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指标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30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03月14日

除息日 2023年03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03月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

以2023年03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
再投资份额,该部分基金份额于2023年03月15日直
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03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
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

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 5 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再投资为基金份额。

(4)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