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由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
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由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8 号)注册,进行募集。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起,
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华安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光伏产业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将主营业务涉及光伏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硅片、多晶硅、电池片、电缆、光伏玻璃、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和光伏电站等;
(3)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50 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不足 50 只时全部纳入。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1000。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
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
址:http://www.csindex.com.cn/。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华安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目标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五)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六)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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