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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6 08:08: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关于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9
月20日发布了《关于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
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
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
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
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中证沪港深
科技龙头指数发起式;A类份额基金代码:013093,C类份额基金代码:013094;以下简称“本基
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发起式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3093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30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四、基金的自动终止”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年9月29日。若截至2024年9月2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
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
合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30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9月18日暂停申购、
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安排请见该公告。

2、虽第1条中所列公告中已明确2024年9月19日将恢复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但为
降低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自2024年9月19日起继续暂
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中
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赎回业务仍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内容正常办理。

若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2024年9月29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
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4年9月3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登录本公司
网站(www.99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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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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