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05 10:11:48 股吧网页版
天弘旗舰精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5

天弘旗舰精选3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 (A 类份
额)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04日
送出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 招募说明书 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 招募说明书等 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天弘旗舰精选3个月
持 有 混 合 发 起 式
(FOF)
基金代码 013089
基金简称A A
天弘旗舰精选3个月
持 有 混 合 发 起 式
(FOF)A
基金代码A A 013089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21日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申购,但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
定3个月持有期限
基金经理 王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07月1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
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
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后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策略和
公募基金精选策略,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
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
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地方政府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
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为: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
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20%+恒生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
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
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