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嘉逸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8
华商嘉逸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华商嘉逸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
华商嘉逸养老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83 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您在购买本基金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
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为 2040 年 12 月 31 日,主要适合退休时间在 2035-2045
年左右的投资者。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年龄、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进行投资。
本基金目标日期到期前,即 2040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对于每份基金份
额,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即对于认购所得基金份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次三年对日起可申请赎回。本基
金目标日期到期后,即自 2041 年 1 月 1 日(含)起,本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商安享回报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对于自申购确认日起至目标日期持有不足三年的基金份额,自目标日期后亦可赎回,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式基金规则办理。
本基金属于主动管理混合型 FOF 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日期基金中基金,
2040 年 12 月 31 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整体风险和收益水平会随着目标日期
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基金管理人根据华商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下滑曲线模型确定权益类资产与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当经济形势、人口结构、资本市场等关键要素发生变化后,本基金会对下滑曲线进行适度调整,本基金实际投资比例与下滑曲线预设的配置目标比例可能存在差异。
(一)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股票型指数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