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31 10:45:42 股吧网页版
华夏彭博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5月31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1

华夏彭博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彭博巴克莱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1]1912 号文准予注册,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正式生效。根据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华夏彭博巴克莱中
国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华夏彭博巴
克莱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起更名为“华夏彭博
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资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彭博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 1-5 年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政策性银行债,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投资政策性金融债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本、组合持仓与标的指数成份券之间存在差异、基金估值方法与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之间存在差异等因素,可能造成本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年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如本基金未披露2023年1季报,则本次更新暂无相关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数据),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2023年5月3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5月15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因指数更名,自2023年5月31日起,本基金基金名称由“华夏彭博巴克莱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华夏彭博中国政策性银行债券1-5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目录

一、绪言...... 2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募集......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4
九、基金的投资......61
十、基金的业绩......7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5
十七、侧袋机制......91
十八、风险揭示......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3
二十一、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