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4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以下简称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为 2023 年 6 月 2 日,大会表决投票时
间为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 15:00 起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
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2023 年 11 月13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二次召开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律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公证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持有人大会中,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331,018.44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5,904,531.42 份的 56.41%,符合法定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331,018.44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5,000 元,合计 25,000
元。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表决
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的《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本基金已自 2023 年 11 月9 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及其说明,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即 2023 年11 月 14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四、备查文件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二次召开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二次召开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二次召开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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